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示范区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就公开征集2023年度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杨凌特色、代表杨凌水平,支撑引领杨凌创新成果转化,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一)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落实杨凌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
(二)为满足示范区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
(三)复审需修订或标准内容已不适用实际需求需修订的示范区地方标准。
(四)行业领域有迫切需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二、立项重点
(一)农业领域。育种、种植、旱作节水、苹果、奶山羊、肉牛肉羊、生猪、猕猴桃、蔬菜、耕地提升等相关核心农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包括农业全产业链和绿色发展、生态农业、智慧农业。
(二)农村领域。农村人才队伍、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标准。
(三)服务业领域。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标准。
(四)生态文明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标准。
(五)社会治理领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层政务、营商环境、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标准。
(六)高新技术领域。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的标准。
(七)粮食节约领域。农业生产,粮食储存、运输、加工节约减损,制止餐饮外卖、餐饮冷链、婚宴、自助餐、学校及机关食堂食品浪费等领域的标准。
三、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已有类似标准或标准计划,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七)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八)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四、申报方式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以及公民可以向示范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也可经过示范区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请。
五、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15日。
六、申报材料
(一)《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标注盖章的栏目,须加盖印章(附件1)。
(二)标准草案(需明确标准项目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若涉及修订的标准项目,还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三)《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推荐立项汇总表》(由示范区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若主导单位和参与单位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的,请在《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后另附情况说明。
(二)涉及市场和创新发展需要快速反应的标准项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合理引导,鼓励制定先进、原创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逐步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持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
(三)请示范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把控申请项目的质量关,坚持“激发活力、突出质量”的原则,鼓励主管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标准项目,并开展资料初步审查工作。
(四)申请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至少应有但不限于一家以上参与单位。申请项目立项后应成立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项目工作组成员中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得低于50%。
(五)标准草案应具有标准封面、前言、范围,标准的章(应具体到条、段或列项等主要内容,对没有具体内容的,可简要描述该部分内容或起草构想)等必备要素和主要技术内容,应符合gb/t 1.1-2020的规范性要求。
联系人:魏墨炀 联系电话:029-87031279
地 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8号示范区市场监管局202室
邮 箱:
附 件:1.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杨凌示范区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3年5月5日